約網友拜拜突昏倒,噁男載摩鐵硬上丟包,她醒來已失蹤2天傻眼。(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花(化名)家住中部,特意南下與網友阿邦(化名)見面,按計畫先一同到高雄玉皇宮參拜,未料拜拜途中她突然頭暈目眩、四肢無力,隨後昏迷,另她傻眼的是,當她再次清醒時發現自己已失蹤2日,且下體感覺有異,氣得報警提告。法官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阿邦有期徒刑4年,他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小花2024年間專程南下高雄與阿邦見面用餐,兩人餐後前玉皇宮參拜,可她不明原因突然感到頭痛、頭昏及四肢無力,當場向阿邦提出載她去醫院看診的請求。不料在她昏倒後,阿邦並未如約將人送醫,反而於當日下午3時許,直接將小花載往摩鐵開房。
阿邦見小花在房內昏睡,色心大起,趁其無力抗拒之際未戴保險套硬上得逞;退房後阿邦見小花仍意識不清,將其丟包至另一家旅館,便自行返回屏東與家人用餐。直至兩天後的凌晨,小花終於意識稍微恢復清明,與焦急尋找她的家人通上電話,後續才被送醫。
阿邦庭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小花主動跨坐在他身上求歡,自己一開始有拒絕,最終因女方發脾氣才順從。
法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阿邦有期徒刑4年。該案被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小花案發起便呈現失神昏睡狀態,事後也不斷質問阿邦為何沒帶她去醫院,顯見對性交過程毫無印象,且男方在對話中一再試圖隱瞞開房事實,種種跡象都補強小花的指控,審酌其犯案程度及犯後無悔意、未達成和解,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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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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