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在接下來長達9年的歲月裡,反覆遭受親生父親的魔爪摧殘。(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爸爸為什麼這樣對我?」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在接下來長達9年的歲月裡,反覆遭受親生父親的魔爪摧殘。這起令人髮指的獸父性侵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重判這名泯滅人性的父親2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B男為A女的親生父親。自102年起,B男不顧當時年僅3歲的A女哭喊推拒,竟在其位於台北市大同區的租屋處內,多次以手指及陰莖侵入A女下體,甚至還曾持假陽具對年僅5歲的幼女進行凌辱。B男食髓知味,此後陸續在3處不同的租屋處,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
直到111年間某日凌晨,B男竟強行以鑰匙闖入A女房間,將企圖逃離的女兒拉回壓制,強行脫去其內外褲企圖性侵,幸好A女奮力抵抗才未讓獸父得逞。A女長期承受來自父親的侵犯,最終因罹患憂鬱、焦慮等精神疾病住院治療,向同房病友哭訴遭遇後,院方驚覺事態嚴重,立即通報台北市家防中心,才讓這起隱藏多年的家內性侵案曝光。
法院審理時,B男雖坦承犯行,但對於自己「有帶小孩出去玩為何還被告」毫無悔意。法官痛批,B男身為人父,本應善盡保護教養之責,卻為逞私慾,長期對親生女兒伸出魔爪,造成A女身心受創甚鉅,生命中存有難以彌補的陰影,嚴重違背人倫。且B男雖為瘖啞人士,但法院認為其能透過手語正常溝通且有穩定工作,不因此減刑。
士林地院審結,依4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6月,另依1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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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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