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女兒不到3年就決裂,醫師養父嘆「從沒叫過我爸爸」,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72歲退休醫師小柏,原本期待透過成年收養享受天倫之樂,不料,收養後近3年,養女小晴(均化名)不僅從未稱呼他「爸爸」,平日也幾乎沒有探視、關心或是共同生活,讓他感嘆雙方「只有法律上的父女名分,卻沒有真正的親情」,因此,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判決指出,小柏於2022年收養成年女子小晴,當時希望自己膝下無子的晚年,能有子女陪伴、互相關懷,感受家庭溫暖。然而收養完成後,他認為小晴始終沒有把自己視為父親,不但從未稱呼他「爸爸」或「父親」,平時也極少主動聯繫,生日及父親節多數時間沒有任何祝福,彼此更未共同生活,令他深感失望。
小柏還主張,當初收養是受到小晴母親多年交情及人情壓力影響,甚至涉及遺產安排與財產糾紛。他表示,雙方如今毫無親子情誼,收養目的早已蕩然無存,因此,依法請求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小晴則否認指控,強調收養前後雙方一直保持聯繫,自己曾協助安排防疫旅館、照顧生活起居,也曾在養父確診新冠肺炎期間協助訂購三餐及生活用品,還曾邀約吃飯、爬山,逢年過節亦透過LINE傳送祝福,並非完全沒有互動。她認為,養父真正提出終止收養,是因與母親另有房產返還訴訟,並非親子關係破裂。
法院檢視雙方提出的LINE對話後發現,收養近3年間,除了養父確診期間由養女協助訂餐、偶爾邀約聚餐或詢問近況外,其餘大多僅剩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日的簡短祝賀,真正見面與互動次數屈指可數。
法官指出,小晴始終以「X醫師」稱呼養父,而非「爸爸」或「父親」。雖然稱謂並非判斷親子關係的唯一標準,但依一般社會常情,子女直接以職業稱呼父親,相較於一般家庭,確實反映雙方存在相當距離感,難認具有親密父女關係。
法官表示,成年收養不同於未成年收養,法院審酌重點在於養親子間是否具備經濟扶助、生活互動及精神扶持等關係,而非僅存在法律上的身分。從本案證據可見,兩人收養後近3年,幾乎沒有共同生活,也缺乏日常分享及情感交流,互動僅流於形式,難以期待未來建立正常親子關係。
法院認為,小柏年事已高,未來更需要能彼此信任、互相扶持的家人,但現有收養關係顯然未能達成此目的,養親子間感情與信賴已產生重大且難以回復的破綻,符合《民法》第1081條所稱「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規定,因此,裁定准許終止雙方收養關係。
2026/07/16 08: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112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