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國事務部16日上午針對美中台關係與台海情勢舉行座談會,會中也討論到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實施後對台灣的影響。(丁上程攝)
中國自7月1日起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團促法》)引起各界討論,旅美學者葉耀元指出,如果中國當局夠聰明,理論上今年根本不該做這件事,「因為今年是台灣的選舉年,你做這件事反而是讓台派撿到一把槍。」若中國在台灣選舉期間,以該法逮捕或偵辦台灣人,將成為最直接的警示案例,反而證明法律具有長臂管轄及跨境鎮壓風險,為台派提供攻防議題。
葉耀元指出,根據過往經驗,中共當局應該也了解到一個問題,就是當他們的滲透活動或是對台壓力過剩的時候,就會造成台灣人民的反動,並反映在選舉時的選票上,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初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藍綠兩黨的民調出現死亡交叉。
葉耀元強調,如果中國當局夠聰明,理論上今年根本不該實施《團促法》,因為今年台灣是選舉年,做這件事情就是讓台派撿到一把槍。中國若在台灣選舉年逮捕台灣人,恐激起台灣社會反感,因此短期內未必會立即製造案例,但法律既已存在,相關威脅不能忽視。
不過葉耀元也批評,針對中國實施《團促法》,我國立法院若僅通過譴責案,只具政治宣示效果,真正的制度性反制應包括推動境外代理人法,或制定專法防範跨境鎮壓。
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吳峻鋕則表示,中國以法律影響境內外人士並非近期才開始,過去陸續制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數據安全法》及《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針對台灣則有《反分裂國家法》及「懲獨22條」等規範,如今再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已對兩岸正常交流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他指出,中國也從未放棄介入台灣選舉,從邀請基層村里長赴中,到過去藉藝人事件影響台灣選情,都是透過「銳實力」及統戰滲透遂行政治目的。政府已成立相關應變機制,並將依民主程序推出必要反制措施。
董立文則以矢板明夫等案為例,強調台灣現行法制仍不健全,暴力攻擊、潑漆或潑糞等行為,多半僅以一般傷害或民事賠償處理,無法反映境外勢力破壞民主制度及侵害言論自由的嚴重性。台灣必須建立更完整法律工具,才能有效提高犯罪成本並形成嚇阻。
2026/07/16 13: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748-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