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青安3.0設年收200萬排富 財政部揭門檻計算依據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說明青安3.0政策。(張薷攝)

行政院會今拍板通過青安3.0方案,其中新增借款人本人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財政部表示,這是根據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以購屋負擔不超過所得3分之1為原則,合理的年所得門檻約為174萬元,因此取整數後,明定申貸資格年收不能超過200萬元。

8月1日將上路的青安3.0方案,要求申貸人須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上核貸年限必須在80年以下,排富門檻部分,借款人個人年所得200萬元作為貸款資格條件,且房屋總價依縣市限制則在2000萬元至3500萬元之間。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說,第一,過去申貸人沒有所得限制,因此為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設定本人所得不超過200萬。第二,過去購置房價總額沒有上限,為把相關資源用在刀口上,在購屋總價上做限制,台北市3500萬以下、新北市與新竹縣市2500萬以下,其他縣市2000萬以下。

第三,至於年齡限制,阮清華表示,過去並未設限,即使80歲也可能申貸,雖然案例非常少,但仍有發生的可能,這次回歸政策協助青年購屋的初衷,將申貸年齡限縮為未滿50歲,希望將有限資源優先提供給真正有需求的年輕族群。

阮清華說明,因為社會型態改變,大家購屋期程都延後、也晚婚,限制太低的話有很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都無法核貸,且年齡與核貸年數加總不能超過80,是基於風險管控與還款能力考量。至於有多少人可受惠?阮清華說,若用2.0政策資料推估,大概可以用的人數約15至16萬人左右。

至於排富條款如何訂在個人所得200萬元,阮清華說明,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113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每戶消費支出平均數為88.87萬元、每戶儲蓄平均數為27.65萬元,如果按照理性的法則來說,購屋的負擔不應該超過所得的3分之1,因此推算後,合理標準是174萬元多,取整數明定不能超過200萬元。

2026/07/16 13: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757-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