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陳林姓男子因借貸怕家人責罵,竟誣告協助辦理購車貸款的黃姓女子涉詐欺,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
台東縣綠島鄉一名陳林姓男子因缺錢借貸,擔心家人得知後責罵,竟提告協助辦貸款的黃姓女子涉嫌詐欺。檢警查出全案純屬虛構,黃女獲不起訴,陳男反因誣告罪遭台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及8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陳男因有資金需求,經黃女建議以買車貸款方式取得較高貸款額度,雙方於113年底辦理相關手續,陳男取得1輛自小客車。不過,因陳男積欠多筆債務,又將車輛抵押給當鋪,未能如期清償,車輛暫由當鋪保管。
事後,陳男因擔心借貸一事遭家人責罵,114年6月前往台東警分局永樂派出所報案,謊稱黃女以「提供身分證、健保卡及印章即可拿到20萬元」為由騙取證件,害他背負車貸,並提出詐欺告訴。
檢警調查後認定,黃女並無詐欺犯行,予以不起訴,反查出陳男是為掩飾借貸事實而虛構案情,依法依誣告罪提起公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男明知事實卻刻意捏造詐騙情節,足以使他人面臨刑事追訴,並浪費司法及警政資源。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6個月內完成80小時義務勞務。
2026/07/12 13: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200157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