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外銷業務下場超慘,不僅遭以色列軟體公司跨海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在中國論壇看到「免費」軟體就下載!桃園一名外銷業務下場超慘,不僅遭以色列軟體公司跨海提告,法院更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任職於桃園一家汽機車零件製造公司、擔任外銷業務的盧姓男子,於112年5月間在其桃園蘆竹住處,從中國學術交流論壇下載「Cimatron」電腦軟體,安裝於個人筆記型電腦內,並於同年5月18日至7月11日期間,在辦公室內多次啟動使用。不料此舉遭軟體開發商、以色列商Cimatron Ltd.公司透過內建的DRM(數位權利管理系統)偵測到未經授權的使用紀錄,跨海提告。
盧男到案後辯稱,在中國論壇看到網友推薦該軟體,且沒人說是盜版,他以為是免費正版軟體,純粹出於好奇才下載。辯護人也強調該軟體非被告工作所需,並無甘冒違法風險下載的動機。
不過法院審理時認為,Cimatron為專業CNC加工軟體,並非任何人可隨意下載使用。盧男自稱大學電子系畢業,具資訊專業技能,且在該公司任職近6年,明知該軟體可供公司生產用途,卻從來路不明的大陸論壇下載而非付費購買,顯然可預見為非法盜版軟體。
法官更直言,告訴人公司不可能允許未經付費授權的專業軟體任意流傳,被告未經查證就下載使用,主觀上具有擅自重製的故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的軟體電磁紀錄宣告沒收,無法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
2026/07/06 22: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600425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