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的黃大煒(David)在夏威夷突然離世。(李開明攝影)
61歲「搖滾教父」黃大煒(David)3日於夏威夷驟逝,兩名親姊宣布成為弟弟的全體繼承人,相關後事也由她們打理。與黃大煒相伴多年的女友Vicky得知後,痛批「不合法」,恐引發爭產風波。對此,台灣律師陳宇安(巴毛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假設黃大煒生前未留遺囑,合法的繼承第一順序應為直系血親,而不是2名親姊或是女友Vicky。
陳宇安在文中指出,因為黃大煒是美國籍且定居夏威夷,其家人應該也是美國籍,所以遺產繼承應適用美國夏威夷州的法律,而非台灣民法。
根據夏威夷繼承相關法律,陳宇安查詢後,發現跟台灣大同小異,「直系血親還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黃大煒的媽媽應該是第一順位可以繼承財產的人,而不是他的姐姐。」不過,陳宇安認為黃大煒的母親、2名弟弟似乎是在2名姊姊發布聲明後,才知道黃大煒往生,目前看來家族內部溝通不良。
至於女友Vicky想爭取權益,陳宇安覺得她是最站不住腳的那個人,「不管他們交往多久,沒有結婚就不會是法律上的繼承人」;除非黃大煒生前有留下遺囑,否則女友Vicky很難爭取到任何權益。因此,陳宇安表示這場爭產風波,最重要的關鍵點就是看黃大煒生前是否留有遺囑,或有沒有把版權授權給姊姊。
陳宇安說,女友Vicky雖然和黃大煒愛情長跑數十年,但只要沒結婚,就不會是法律上的繼承人。(焦正德攝)
陳宇安藉此呼籲大家提早規劃身後事,可以把財產分配、房子歸屬、物品贈與等交代清楚,避免親友為了爭產而對簿公堂。最常見的遺囑形式包含自書、代筆與公證,陳宇安提醒,一般人常以為「用電腦打字再簽名」或「單純錄音錄影」就可以當作遺囑,但在法律上這些通常都是無效的遺囑,建議撰寫前一定要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法律效力。
2026/06/16 09: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6001297-26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