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總冠軍賽殊死第7戰,桃園璞園領航猿確定註冊米爾納取代打了前6戰的葛拉漢,但此舉卻引發臺北富邦勇士不滿,抗議聯盟核准桃園璞園領航猿在總冠軍賽第7戰登錄洋將米爾納違反賽務規章,恐影響總冠軍賽競爭公平性,並動搖聯盟賽務制度之公信力。
依聯盟賽務章程ver. 2025.10.21 《35.2》規範:「未於比賽日登錄截止時間前48小時提出申請調整註冊之球員,不得於該場比賽登錄」;領航猿於總冠軍賽F06(2026/06/16)19:00賽前10分鐘向聯盟申請球員註冊名單異動,註銷該場出賽球員葛拉漢及註冊米爾納。勇士球團於比賽當下並不知同場競賽的葛拉漢已是被註銷的球員,因聯盟賽務部於G6賽後才發布此則球員異動通知。
勇士球團於收到聯盟通知後,隨即針對本案提出抗議。聯盟隨後來函說明,認為葛拉漢雖已於F06賽前完成註銷程序,但因F06登錄名單係依2026年6月14日19:00前確認之註冊名單辦理,因此仍具F06出賽資格;另一方面,米爾納則因已完成註冊程序,得於48小時後取得F07出賽資格。
勇士球團對此說明無法認同,認為聯盟一方面認定已在賽前完成註銷程序的葛拉漢仍可於F06出賽,另一方面又認定同一時間完成註冊程序的米爾納符合F07出賽資格,已違反以下賽務章程
1.第35.2條所設48小時限制之規定。
2.第31.1 條 外籍球員限3名,若米爾納之申請有效則此48小時領航猿有4名外籍球員,已違反外籍球員人數限3名之規定。
3.依照規章球員必須完成註冊才能登錄,亦即登錄有效之前提為註冊,如此既然葛拉漢已經在賽前被註銷為何聯盟仍堅持其登錄有效且讓其上場比賽。
勇士球團認為,若本案成為先例,未來球隊可於前一場賽事進行期間完成球員註冊異動,卻仍維持原球員出賽,同時讓新註冊球員於下一場立即取得資格,將使章程所規範48小時之限制及杜絕球隊鑽漏洞之良好立意蕩然無存,亦造成註冊、註銷及登錄制度適用標準混亂。
本球團鄭重呼籲聯盟,應依據賽務章程一致且明確之標準進行審查與執行,維護競賽公平性及制度公信力,避免因小失大因個案造成規章適用標準不一,影響球隊權益及聯盟長期發展。
2026/06/17 18:0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689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