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1隻浣熊疑似遭飼主不當飼養,除關在戶外狹小的生鏽鐵籠中,周邊環境不佳,且還有水碗混濁等問題。對此,動保處回應,將派員查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浣熊在今年5月被農業部公告為禁止一般家庭飼養高危險動物,若已飼養的也須於1年內登記備查,不過卻有民眾在台中市豐原區民宅前目擊,1隻北美浣熊被關在戶外狹小的生鏽鐵籠內,水碗混濁、環境不佳,質疑恐涉及不當飼養。對此,動保處回應,將派員查訪,如果查有環境髒汙等,且限期改善未改善,將可依《動物保護法》最高罰1萬5000元。
農業部今年5月「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禁止一般家庭飼養高危險動物,包括浣熊等,不過若是已飼養的浣熊,飼主則須在1年內向在地縣市政府完成飼養登記備查,如果未於期限內登記或是違反飼養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將可依《動物保護法》開罰5萬至25萬元不等罰鍰。
然而有民眾今日行經豐原區一帶,竟意外於一處民宅外發現1隻被裝於生鏽鐵籠內的浣熊,雖然內部放有木頭等,讓浣熊攀爬,可是水碗卻是混濁一片、籠底還無鋪面,底下汙泥混雜,空間大小更是一般常見飼養小型犬隻的籠子,直接把嬌小的浣熊都凸顯得很大隻,完全未達基本生存空間。
該民眾也直呼,「台灣應該是不能飼養浣熊吧。我該怎麼救他」,瞬間引起大眾關注,有網友直接貼上農業部禁止家庭飼養3大類動物海報,喊話通報1959動物保護申訴、動保處或是地方動物防疫所等,在眾人的協助下,該民眾稱已留下聯繫資訊、主動通報動保處,強調自己一定會救牠。
對此,動保處副處長姜淑芳回應,台中目前登錄備查浣熊共有9隻,針對豐原疑似不當飼養案,將派員查訪,如果查有環境髒汙、空間不足、飲水不潔或照護不當等情形,除要求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將可依《動物保護法》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2026/06/13 17: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3002467-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