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人妻抓包尪與小三「共築愛巢」 鹹濕對話曝光!法官判她賠10萬

新北市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悲痛控訴,丈夫阿強(化名)竟在婚姻期間偷吃小三小美(化名),兩人不但互稱「老公、老婆」,還在外共築愛巢、甜蜜同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悲痛控訴,丈夫阿強(化名)竟在婚姻期間偷吃小三小美(化名),兩人不但互稱「老公、老婆」,還在外共築愛巢、甜蜜同居,甚至連襯衫都曬在小美家的陽台上!阿芳發現丈夫手機內滿滿的鹹濕對話後精神崩潰,憤而提告求償51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阿芳與丈夫阿強於111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但在115年1月已黯然離婚。她在112年11月間,無意間從丈夫手機中發現驚人內幕,原來丈夫早就與一名女子小美暗通款曲,兩人對話內容極度曖昧,不僅互訴「我愛你」,丈夫更肉麻稱呼對方「我的小公主」,小美也甜喊「我喜歡我們的家」,宛如老夫老妻。

更誇張的是,兩人毫不避嫌,丈夫曾傳訊問小美「我晚點去找妳?我只是想看看妳而已」,深夜直奔小美住處待到凌晨1點多才離開;甚至在外共租房屋,小美還貼心對丈夫說「你的襯衫在前陽台,應該乾了我回去再收」,兩人討論租金、購買家具,小每更嬌喊「買我們房間裡面妳喜歡的就好」,完全無視阿芳的存在。

而小美其實早就知道阿強是有婦之夫!從對話紀錄中可見,阿強曾提及與阿芳結婚時曾簽署「外遇放棄監護權」的條款,小美還反酸「那你還這麼明目張膽帶我出去」;兩人要交換車輛使用時,小美也緊張問「重點你老婆知道你的車,這樣等等被發現」,阿強則安撫說「妳又不常開來三蘆(三重、蘆洲)」,顯然小美對於自己介入他人婚姻一事心知肚明。

小美挨告後極力喊冤,辯稱當初認識阿強時,對方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份證,還謊稱「已經離婚、正在爭小孩監護權」,自己也是受害者;甚至質疑阿芳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是違法取得,主張不具證據能力。然而法官審視對話內容後,認定小美確實明知阿強仍有家室,卻仍與其發展婚外情,兩人互動已遠遠超越一般社交分際,侵害阿芳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判決小美應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官也強調,雖然阿芳主張自己痛苦到夜不成眠、頻繁看精神科,但因所提出的藥袋上寫著「消化不良、情緒穩定」,難以證明與本件婚外情有關,因此僅判賠10萬元,而非求償的51萬元。至於小美辯稱阿芳「只告小三不告前夫」違反誠信原則,法官則認為,原告本來就有權選擇只對共同侵權人中的一人提告,並無不妥。全案可上訴。

2026/06/06 05: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02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