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陳皇宇日前在市政總質詢時,踢爆仁德區太子路與太子路190巷口的槽化線設計存在嚴重瑕疵。(陳皇宇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汽機車行駛若輪胎壓到槽化線可罰900至1800元,立委指出,台南仁德太子路槽化線違規檢舉一天破百件引發民怨沸騰,昔法院判決儘管輪胎壓到槽化線,有4分之3的車體留在車道就不算違規,顯然與交通部的「壓到就算違規」定義不同。第一線員警也支持改為「跨越」才算違規,申訴案太多已造成行政作業困擾。交通部承諾將與警政單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檢討。
立委林俊憲指出,針對槽化線違規,是否只要一個輪子壓到就不行?台南市仁德區有路口日前新畫設標線,單日檢舉壓到槽化線的違規件數竟高達100多件。
林俊憲舉例,過去花蓮地院曾有一件判決,有民眾壓到但未跨越槽化線而被舉發,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雖然該車左側車輛有壓到槽化線,但仍有4分之3的車身留在車道上,最終判決公路局敗訴,裁撤該駕駛原本的處分,這結果明顯與交通部稱「只要壓到就算違規」認知不同。
「交通規定訂得像在上國文課!」林俊憲說,槽化線畫設是為了引導車輛在正確方向行駛,像日本的槽化線稱作導流帶,車輛可行駛在上面,除非有明定禁止駛入的黃色槽化線才不能駛入,如高速公路,台南該件一天百件檢舉,導致民怨爆棚,連市府都下令警方暫停開罰,就是因為槽化線畫得太寬,開車不小心就會壓到。
林俊憲建議,交通違規當然可檢舉,但也要有一定界線,交通部應與警政單位協調好,畫槽化線的用意是提醒用路人,增進行車安全,目的不是處罰,有必要搞得民怨沸騰?不要讓民眾一不小心就被開罰。
對於槽化線違規標準爭議,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回應「壓到線就算跨越」,針對台南這件,再請路政及道安司和地方政府協調,確實不一定要畫那麼大。針對壓到與跨越的舉發標準,與法院認知不同,伍勝園承諾,後續將與警政單位和地方政府進一步檢討。
第一線員警受訪分享,實務上,會將槽化線視為「安全島」,只要壓到槽化線,就算違規可舉發,相關案件來源多是由民眾檢舉,相信槽化線的畫設一定有其原因,但仍支持「跨越」再開罰。
員警提到,目前槽化線相關違規申訴案相當多,最終仍要回歸開單的單位要提出說明,等於「一次申訴3件公文」,行政流程變得相當繁瑣且業務量重,法規不明確令員警開單也為難,最終仍要回歸駕駛的安全觀念,若從根本就不守法,畫再多線也沒用。
2026/06/18 12: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2702-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