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李姓男子涉施用毒品後,駕駛小客車行經台中台灣大道四段與玉門路口時,自撞BRT公車站。
警方到場,當場查獲已使用的疑含毒品依托咪酯電子煙彈1顆,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偵辦後,將李姓男子移送中檢偵辦。
檢方審酌被告遭查獲時,依托咪酯電子煙彈置於隨手可得處,且涉毒駕肇生交通事故,情節嚴重;案發地點位於台灣大道、東海大學及台中榮民總醫院附近,屬人車往來密集重要道路及公共場所周邊,被告高度危害用路人、候車民眾及公共交通設施安全,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檢方說,中檢自5月27日到6月16日,聲押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高度再犯毒駕犯罪風險者,經法院裁准32件,將持續指揮警察機關積極蒐證、迅速偵辦,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新制及各項強制處分措施,防止毒駕再犯。
2026/06/17 04:3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64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