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好市多A肝莓果案罰200萬撤銷 台中市府上訴逾期1天出包

知名美式賣場好市多民國112年爆發「A肝莓果」事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市政府針對好市多A肝莓果食安事件裁罰200萬元,惟因行政作業疏失,上訴程序逾期1天未完成,導致該罰鍰處分遭法院撤銷確定。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對外致歉並自請處分,並強調,將與法制單位研議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徑補強處分。對此,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何欣純辦公室發言人、台中市議員陳淑華批評,此案凸顯市府行政流程出現「螺絲鬆了」情形,亦反映市政運作失能問題。

台中市議員陳淑華(左二)指出,好市多A肝莓果食安案裁罰200萬元,卻因市府行政疏失逾期上訴遭法院撤銷,痛批市府「行政螺絲鬆了」。(記者資料照)。

陳淑華指出,該起食安事件當時市府高調對外宣布重罰200萬元,強調業者未即時通報、違反消保與食安責任。然而後續卻因承辦單位對上訴程序掌握不足,未在期限內完成法律程序,導致裁罰結果失效,「並非敗在實體爭議,而是輸在行政細節」。

她批評,市民承受的是食安風險,但政府在稽查、裁罰到司法救濟的責任鏈上卻出現斷點,不僅削弱對企業違規的嚇阻力,也傷害民眾對食安治理的信任。

針對制度檢討方向,何欣純團隊提出「六星168市政」願景,其中「8」代表市民關注的八大安心議題,包含食安、治安與公安等。團隊主張,市府應建立「重大食安案件專案列管制度」,由法制與業務單位同步控管訴訟與上訴期限,並定期向議會報告進度,避免類似疏失重演。

對此,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已坦承內控機制出現問題,並公開致歉,表示已向市長盧秀燕自請處分,後續將強化列管機制與跨局處控管流程,同時與法制單位研議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徑補強處分。

陳淑華最後強調,市府必須正視制度漏洞,「失能不是一時,而是長期累積」,唯有補強行政流程與責任機制,才能真正回應市民對食安把關的期待。

2026/06/18 12: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2566-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