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前)昨天舉行政策願景發表會,並與出席的市議員參選人自拍。記者胡經周/攝影
選前倒數三個多月,民進黨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拋出推動地上權住宅,國民黨議員游淑慧問「是要市民都更後放棄土地嗎?制度邏輯斷了好幾截,我的理智線也斷了幾截。」游說,如果沈伯洋是把「地上權住宅」拿來當作加速私人都更的解方,「那我就真的瑟瑟發抖。」
游淑慧提到,因私人都更最大前提是:地主本來就有土地,她舉一棟40年的老公寓都更為例,住戶拿自己的土地、建物參與更新,最後依照權利價值分回更新後的房地。結果沈伯洋現在告訴大家:都更後沒有土地、只有房子居住權?那原地主的土地跑去哪裡了?如果土地變成政府,請問政府要花多少錢取得?如果土地最後變成建商所有,那更要問:地主為什麼都更前擁有永久土地所有權,都更後卻只剩50年地上權?
游說,那如果是公有地,地上權都更當然可以討論,地上權住宅之所以售價較低,是因為購屋者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政府的土地不賣,只設定地上權,讓民眾取得一定期間的居住、使用權,這本來就是一種住宅政策工具。但問題是台北市能拿出多少公有土地?市有土地還有招商、公共設施、社宅等各種需求,到底準備拿哪些土地、大規模興建地上權住宅?這部分沈伯洋毫無當家概念。
「蓋地上權住宅,首先你得有地。」游淑慧說,所以她真的想先請教沈伯洋:講的「地上權住宅」,到底是指在公有土地上蓋地上權住宅?還是要鼓勵私人都更後,原地主放棄土地所有權,只拿回50年地上權住宅?並批沈伯洋,政見話不能只講一半,因為這兩件事根本是完全不同的制度。
游說,更讓她不能理解是,沈伯洋稱「50年,對一般人來講也夠用了」,這句話真的說得太輕鬆,30歲住進去,50年後就是80歲。請問地上權到期後呢?80歲的長輩怎麼辦?而且地上權不是只有「第50年」才出問題。房子剩40年、30年、20年使用期限的時候,銀行願意貸多少?下一手願意出多少錢?房子的殘值怎麼算?這些全部都是地上權住宅必須面對的問題。更不能用一句「50年後房子可能也要重來了」輕輕帶過。
「房子要不要重建,是建築安全與都市更新問題;地上權會不會到期,是財產權問題。」游淑慧說,這兩件事根本不能混為一談,否則一句:「你不要土地所有權了,都更就會比較快」,恐怕不但不會加速都更,只會讓地主更害怕都更。
2026/08/12 08:4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52/968588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