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母妻賣肉粽卻變工程行負責人 課員偽造159件標單涉貪起訴

林姓課員用母親與妻子名義設立工程行,再偽造標單圍標高雄榮總台南分院小型修繕工程圖利自己,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市某區公所林姓課員於任職高雄榮總台南分院12年半期間,利用承辦小型修繕工程機會,用在市場賣春捲、肉粽的母親與妻子名義,設立2家工程行,再偽造估價單,製造投標假象,自己得標後找工班施工,共承攬159件工程,獲利70多萬元,台南地檢署依貪汙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姓課員。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課員於101年10月至114年4月間,任職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秘書室技術員,因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負責承辦小額採購營繕案件,去年才轉職到台南市某區公所。

高雄榮總台南分院發現林男任職期間經手159件採購案有異狀,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查出他利用母親與妻子名義開設兩間工程行,實際上都是他在經營運作,用妻子名義的工程行,承攬151件小額零星營繕工程,得標工程款共638萬餘元,獲利63萬餘元。另用母親名義的工程行,承攬8件小額零星營繕工程共65萬餘元,獲利6萬5千多元。

檢廉調查指出,依採購法規定,每1標案須取得2家以上廠商估價單,林男以電腦修圖偽造不實估價單,自行承辦呈送上級同意後,即由自家工程行承攬,得手金額家用或個人花費。

廉政署人員到林家搜索,扣得林男偽造的工程行大小章,他認罪並表示妻子跟母親都不知情,都是他一個人所為。林男的母親與妻子也供稱,她們平時都在市場擺攤賣春捲及肉粽,不知道怎會變成工程行負責人。

檢方認定,林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偽造私文書罪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2026/08/09 13: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900167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