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信任變背叛!交換交易遭偷改贈與 姊一招土地登記到名下

信任變背叛!交換交易遭偷改贈與,姊一招土地登記到名下,妹妹事後發現異狀憤而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姊妹因土地交換交易爆發糾紛,姊姊竟涉嫌趁著代辦過戶之便,利用妹妹交付的身分證、印章及印鑑證明,自行將原本約定「買賣交換」的土地,偽造成「贈與」名義完成過戶,不僅成功將土地登記到自己名下,還一路向稅務及地政機關辦理相關程序,妹妹事後發現異狀憤而提告。

根據判決,女子小芸主張,他與姊姊阿琴(均化名)原本協議互相出售各自持有的土地,作為交換交易,並約定由阿琴代為辦理所有權移轉,因此,她將身分證、印章及印鑑證明交由阿琴保管使用。

不料,阿琴明知雙方約定的是土地買賣,妹妹從未同意將土地無償贈與自己,卻涉嫌擅自製作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贈與稅申報書及土地登記申請書等文件,並盜蓋妹妹印章,以贈與名義完成整套申辦程序。

法院指出,阿琴先向稅務機關辦理土地增值稅,再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最後將相關文件送交竹南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由於地政機關僅審查文件形式是否齊備,最終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使該筆土地四分之一持分正式登記到阿琴名下。

直到妹妹小芸發現,土地竟然已經變成「贈與」過戶,才驚覺遭到冒用身分,隨即向警方報案,全案移送檢方偵辦起訴。

法院審理時,阿琴坦承犯行,相關證據也與妹妹證詞、土地契約及地政、稅務文件相互吻合,足以認定犯罪事實。

法官指出,阿琴利用妹妹交付證件及印章的信任關係,擅自偽造贈與文件並辦理所有權移轉,不僅侵害妹妹財產權,也屬家庭成員間經濟控制及侵害行為,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犯罪。

法院也說明,土地所有權移轉原因攸關地籍管理及交易公信力,買賣、贈與適用的法律及課稅方式均不相同,阿琴刻意將買賣改成贈與,足以損害地政機關登記的正確性。

法官審酌,阿琴犯後雖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也沒有重大前科,但案發後始終未與妹妹達成和解,也未主動塗銷土地移轉登記,造成被害人權益持續受損,因此,認為尚不適合宣告緩刑。

法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阿琴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沒收該筆土地以贈與為原因辦理的不實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回復法律秩序,避免犯罪所得繼續存在。

2026/08/09 11: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900079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