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李在明。(美聯社)
韓國政府4日在總統李在明的主持下召開國務會議,審議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版《刑事訴訟法》將於10月2日起施行。屆時,持續70多年的刑事司法體系將迎來全面變革,偵查工作統一由警方負責,檢察官僅負責提起公訴和支持公訴。
7月31日,南韓國會全體會議在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的主導下,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全面廢除檢察官直接偵查權。由此,自1954年《刑事訴訟法》制定以來延續70年的司法體系將迎來全面調整。
據韓聯社4日報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旨在徹底實現偵查權與起訴權分離,全面刪除賦予檢察機關直接偵查權和補充偵查權的法律依據。但檢察官仍可要求司法警察開展補充偵查,警方須在最長2個月內結束補充偵查。修正案還新增兩種法院可駁回公訴的情形,即公訴係基於重大違法偵查提起,或明顯超越起訴裁量權提起。
韓國在野黨方面一直主張,李在明總統應當對該修正案行使覆議要求權(否決權)。對此,李在明4日在總統府青瓦台主持的國務會議上發言時表示,該修正案「存在諸多爭議與分歧」,但同時稱,「行使否決權,不能僅僅因為意見不同就動用」。
李在明解釋稱,「憲法學界的觀點是,只有當對方(國會)行使權力本身違反三權分立原則、或違背憲政秩序時,才能夠否定其權力與權能,而就目前情況而言,很難說已經達到否定立法權的程度」。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李在明指出,在過去幾十年來,檢察機關從偵查、起訴到申請逮捕令等,幾乎覆蓋整個刑事司法體系,長期行使著過度集中且權力過大的職權。在這種不正常的刑事司法體系下,檢察機關部分人員濫用其為起訴而進行調查的權力。在此過程中,無辜的國民遭受了難以承受的傷害,甚至屢屢發生輕生事件。
不過,李在明也再次強調,新制度實施後仍需進一步完善。他指出,國會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為刑事司法體系的正常化奠定了基礎,但另一方面,社會對警方獨攬調查權以及權力擴張的擔憂也在加劇。為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透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等方式採取後續措施。尤其是在新的調查機制逐步落實的過程中,必須確保調查的公正性,提升調查能力,以免讓國民蒙受冤屈。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2026/08/04 19:4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4146-26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