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創意私房「最噁陳老師」偷拍女學生 更一審39罪全輕判理由曝

創意私房「陳老師」偷拍30名女學生,更一審39罪輕判。(中時資料照)

「創意私房」偷拍案中一名台北市40歲陳姓補教老師,除了自身是高級會員,更在長達9年教職期間,用針孔超過30名女學生及同事受害,並結合AI合成技術散布性影像,二審判處12年徒刑;最高法院將其中39罪發回更審,更一審昨(5日)審結,將39罪全部撤銷改輕判,每罪刑度為3年至3年6月,比二審每罪6至8年更輕,尚未定應執行刑,仍可上訴。

更一審合議庭認定,陳男是利用「偷拍」方式,對不知情的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並非違反本人意願,涉犯兒少性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1項,原審未適用最高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意旨,適法即有未合,將39罪撤銷改判。

至於16罪因屬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法不得上訴三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顯示,陳男自民國104年起在台北市補習班任教,108年更曾任職國小代課老師。他利用家長與學生的信任,將針孔監視器偽裝成寶特瓶、芳香劑,安置於教室、茶水間及廁所。

他更主動提議自費帶學生赴宜蘭、台中旅遊,卻預先在民宿廁所架設監控;甚至假借回程名義誘騙女學生至其住處洗澡以行竊錄。此外,他還向女性同事推銷豐胸儀器,鼓吹在補習班倉庫「試用」藉機偷拍。

此案受害者高達30餘人,其中包含25名未成年少女。陳男不僅是「創意私房」會員,還將影像傳輸至Telegram群組分享與販售。法院認定陳男行為惡劣,其利用AI技術合成性影像,將被害人的痛苦轉化為網路社群物化女性的談資,造成影像在網路具備永久存在性,犯罪時間橫跨數年、檔案龐大且嚴重物化女性,顯無憐憫之處。

2026/08/06 08: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600104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