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中時資料照片/楊靜茹攝)
台糖5月驗出中聯供應的粗油苯駢芘超標7倍(14.7ppb),直接拒收退貨。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這動作就是台糖自己承認「這批原料有問題」。問題是,台糖明知原料有問題,卻不通報主管機關?事發後,整個政府體系集體護航!
對於衛福部說:「苯駢芘標準是針對食用油,不是半成品原料。」經濟部說:「台糖採購的是原料,免負通報義務。」台糖跟著喊:「原料不算產品,所以免通報!」吳宗憲批,三方口徑一致,就是想大事化小、幫台糖脫免責任。
吳宗憲5日在立院質詢時指出,食管法第3條早已明定:原料就是食品。官方卻連法條定義都敢公然睜眼說瞎話?!
吳宗憲也質疑,113年蘇丹紅事件,衛福部新聞稿明載:「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並通報主管機關……」同一個食安法,過去官方解釋包含原料;碰到台糖,突然就不包含了。過去可以,碰到台糖就不行?
對於衛福部報告稱「蘇丹紅跟台糖,不能比」。理由是:辣椒粉已是可直接食用的食品、蘇丹紅是禁用物質;脫膠原油尚未成為可供食用的產品。吳宗憲痛批,真正不能比的,從來不是辣椒粉跟脫膠原油誰是成品。而是「蘇丹紅事件,你們主動打開警報;台糖案你們卻聯手把警報關掉。」
對於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重砲轟「通報是法定義務,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更提醒「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吳宗憲強調在講真話,反觀衛福部在質詢台上卻連食管法第3條都不敢正面解釋、閃閃躲躲。這不是法律見解不同,這是政府用兩套不同的良心在辦事。
2026/08/05 23:4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5098-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