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韓國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拔除檢察官偵查權

拔除檢察官偵查權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今天在韓國國務會議通過,延續約70年的刑事司法體系將迎來重大變革。韓國警察廳表示,將全力因應新制度上路,以「賭上組織命運」的決心,確保新的刑事司法體系順利運作。

韓國「金融新聞」報導,韓國政府在總統李在明主持下召開國務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修法刪除檢察官直接偵查權及補充偵查權的法律依據,徹底實現偵查權與起訴權分離。

這也象徵基於1948年「檢察廳法」及1954年「刑事訴訟法」所建立、韓國持續70多年的刑事司法制度迎來重大轉折點。

根據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韓國檢察廳將於10月2日正式裁撤,由新設立的「公訴廳」接手相關職能。

新制上路後,檢察官將不得進行任何直接偵查,包括補充偵查在內,僅能要求警方進行補充偵查;警方則須在收到要求後1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再延長1個月。

不過,警界第一線也憂心,韓國警方每年處理超過100萬件案件,新制上路後還必須承擔原本由檢方負責的補充偵查工作,恐使案件負荷大幅增加,並提高維持偵查品質的難度。

警察廳表示,為了因應這項制度變革,已召集全國警察指揮幹部,說明「刑事訴訟法」修法後的偵查制度變更內容,並計劃在新法正式施行前,針對第一線偵查人員及中階主管實施充分教育訓練。

警方表示,將依據修正後「刑事訴訟法」的施行需求,檢討所需增加的偵查人力與預算規模,並與相關部會協商。

2026/08/04 16:0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6701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