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輪國際公約證書邁向數位化 航港局發布電子證書使用通告

交通部航港局於7月28日發布「國輪國際公約電子證書使用通告」,正式建立國輪國際公約電子證書之申請、簽發、保存、使用及驗證作業規範。未來國輪得依規定使用由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簽發的國際公約電子證書,減輕傳統紙本證書保存、遞送及查驗的行政作業負擔,並提升船舶營運及港口國管制查驗效率。

航港局指出,依《船舶法》規定,適用國際公約的國輪應領有相關國際公約證書,並由受委託的驗船機構辦理船舶檢驗及證書發給。為順應國際海運數位化趨勢,本次通告參照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的電子證書使用聯合準則訂定,適用範圍包括交通部依委託契約交由驗船機構核發的國際公約證書,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核發的安全無線電證書。

航港局長葉協隆表示,電子證書不只是將紙本文件轉換為電子檔案,更須具備防止未經授權編輯、修改或竄改的安全機制。依本次通告規定,國輪國際公約電子證書由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簽發,證書格式及內容須符合適用的國際公約或相關法規,並應具備唯一追蹤碼、電子簽章、清楚的簽發來源及可驗證性,確保電子證書的真實性與效力。

葉協隆進一步指出,船舶所有人或航商完成電子證書服務申請後,驗船中心將於船舶完成檢驗或評鑑稽核後簽發電子證書,並由系統將下載連結寄送至申請人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船舶所有人、航商或船長應將電子證書下載並保存於船上,確保證書檔案完整、有效,且於各國港口國管制單位、主管機關或其他有權查驗者要求時,能夠即時出示及查驗。

國際公約證書是船舶接受港口國管制檢查及從事國際航運的重要文件,推動電子證書可縮短證書傳遞與查驗時間,降低紙本文件遺失、毀損或版本不一致的風險,並有助於船舶所有人、航商及國內外查驗機關即時掌握證書狀態。航港局未來將持續與驗船中心及航運業者合作,精進電子證書申請、保存及驗證流程,推動我國海事監理作業數位轉型,提升國輪營運效率及國際競爭力。

2026/08/04 15: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67015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