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踩進來又跳出去」 最強菜農批毒油案雙標恐讓業者鑽漏洞

林佳新警告,如果政府查毒油案有兩套標準,不按照食安法嚴格執行,恐讓有心業者懷有僥倖心理「跳進來、又跳出去」,躲避法律責任。圖為經濟部長龔明鑫說,據衛福部及台南、高雄市政府調查,台糖公司並非該批油品事件的通報標的,也不具通報義務。(鄧博仁攝)

致癌毒油風暴持續擴大,「最強菜農」林佳新今天指出,當大豆,苦茶籽進口、被食品業者用做榨油用途,就已決定此次致癌油的監管單位就是衛福部。但迄今為止,大豆,苦茶油籽的去向,衛福部仍以「說不清楚、疑似,可能,懷疑」等方式回應外界,效率令人無言。

林佳新指出,法令上並沒有區分粗油不粗油,只有是否符合再加工油脂,如果要以「未精煉的就是原料」,他也請就衛福部,苦茶油是否適用官員口中的標準?問題是,台灣不是很多苦茶油都宣稱沒精煉,若按衛福部、經濟部處理台糖案的邏輯,以後在業者廠房內查到內出問題的苦茶油成品,是否都能用「未精煉油脂的原料」不必通報又免罰?

他說,民眾現在質疑,政府處理毒油案的邏輯似是,苦茶油製造出來,若也有再加工可能性,日後被查到苦茶油出問題,只要仍在廠房端,就算BaP超標,也可以宣稱該批苦茶油「還沒有要上市」「還需再精鍊」,果真如此,地方縣市還要不要查廠、查到問題油還要不要開罰沒收?

他感嘆,若官員硬凹民眾都可以接受,豈不是縱容業者,能比照周星馳電影中的訟師一樣,嗆衛生監管單位「我踩進來,ㄟ,但我又跳出去了,你打我啊」。

林佳新今天在臉書上說,過去,若由農業部監管進口農產品出現問題,農業部大都能清楚交代流向,一旦換到衛福部監管的食品原料輸入台灣後出問題,過去強調的「非登不可,非追不可」食安管理溯源系統就沒辦法給全民答案,衛福部長只能用懷疑的口吻回應外界質疑,民眾也才會發現溯源系統難以溯源。但衛福部的「食安五環」第一環,不就是「源頭控管」嗎?

林佳新同時強調,《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的很清楚直接,苯駢芘的限量標準,適用於直接供食用的油脂以及「作為食品加工使用的油脂」。

他說,綠營痛罵中聯油該死,指台中稽查了18次「還不夠、人民想更嚴苛加強稽查」,他都同意。但他就想問一件事,為何一旦遇到台糖,大家就都轉彎了?食安法不是非常明顯寫著「有危害之虞就要通報」?現在台糖有檢驗、且已是「達到危害標準之上的事實」為什麼卻不用通報?

林佳新也說,如果有批原料,BaP超標七倍,結果國營事業知情,卻不用說也不用通報,經濟部還緩頰,指該批有問題的油原料「也有可能做其他非食品用油」,因此不受食安法管轄。他忍不住問,經濟部難道將全民都是白癡嗎,難道當台糖輸入中聯油脂時,不是已決定要做食品油,當然屬於食安法管轄。他強調,台糖從簽契約叫貨當天開始,這批中聯油就註定在食安法管轄內了,否則台糖又何須訂定bap殘留2ppb以內的標準?

2026/08/04 10: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1578-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