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藍營質疑台南城市品牌2案花1830萬 文化局:執行目的不同

台南市議員參選人姚正玉質疑台南市政府為城市品牌形象前後兩案花費1830萬元,市民不知成果如何。(姚正玉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市政府發布最新「N」字的「台南市城市品牌識別」系統。(台南市政府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市政府最近推出的全新「N」字的「台南市城市品牌識別」系統,國民黨安南區市議員參選人姚正玉質疑,這個城市品牌識別設計花費250萬元,但早在112年也花1580萬6000元辦理「台南品牌及城市形象」相關標案,前後2案花超過1830萬元,市府有責任向市民說清楚這些錢花到哪裡去?

文化局回應,這兩個案子並不同,113年辦理的城市品牌識別暨指標示範規畫案花費250萬元;112年用1580.6萬元辦理「台南品牌及城市形象推廣委託案」,主要內容並非城市品牌識別設計,而是配合台南400系列活動辦理整體行銷推廣,2案工作內容及執行目的並不相同。

姚正玉表示,台南市政府113年1月以250萬發包「台南市城市品牌識別暨指標示範規劃案」,由於直到今年才完成公布,而黃偉哲市長卸任在即,引發不少市民質疑。另依市府依照公開資料顯示,112年7月31日,文化局就以1580萬6千元委託電通邁格瑞博恩公司辦理「台南品牌及城市形象推廣委託案」。

她質疑,112年已投入超過1580萬元推動台南品牌與城市形象,為何隔半年還要再推250萬元的城市品牌設計標案?兩案到底是什麼關係?是前後延續?還是重新來過?兩案都是文化局主辦,前者是最有利標、後者是限制性招標,兩案都以底價來決標,第1案的形象推廣委託,到底做了些哪些事,有什麼樣的成果?後來再花250萬做城市品牌?那第1案宣傳的城市品牌是什麼?

2026/08/03 16: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2807-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