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第7屆監委難產 監院:可陳情檢舉但「暫無法辦理」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立委揭「監察院熄燈日紀念碑」。(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監察院第六屆委員任期於7月31日屆滿,但立法院9月29日才會記名投票監察院人事,監察院指出,陳情案件均正常進行收件與登記,將先就案件內容審慎研析後,在監察委員到任後依法續行辦理。惟因監察委員尚未就任,暫無法辦理監察委員接見民眾、立案調查及相關審議程序等職權行使事項。

監察院今表示,在立法院尚未行使監委同意權前,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業務仍照常運作,民眾可繼續透過臨櫃、郵寄或網路方式提出陳情。

監察院說,陳情案件收件與登記後,將先審慎研析案件內容,待監察委員到任後依法繼續辦理,目前因監委尚未就任,暫無法辦理監委接見民眾、立案調查及相關審議程序等職權行使事項。

監察院說,作為陽光四法執行機關,有關申報受理、資訊公開、民眾檢舉、法令諮詢、查閱服務、授權介接、法令宣導、廉政專刊等各項一般行政服務,都維持正常運作;但依法規定,由監察委員組成的廉政委員會目前暫無法組成及召開,因此暫時無法進行相關案件審議、裁罰及行政處分作業,陽光四法違規案件依法應公告裁罰資訊等也暫緩辦理。

監察院表示,為維護人民陳情權益等各項監察權之行使、廉政監督功能及國家人權保障機制正常運作,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第七屆監察委員行使同意權案及相關預算案審議,使監察院各項法定職權得以依法確實行使,確保人民權益不受影響。

2026/08/03 21:1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387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