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外遇紐西蘭籍男子,丈夫抓包後展凱報復卻進了當地監獄;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一名人夫遭戴綠帽4年,其妻子娜娜與紐西蘭籍男子凱文(均化名)頻繁傳訊「想X妳」、「奶水淫水照單全收」等對話,男方更數度飛來台灣與她見面激戰多次,甚至拍攝性愛片。人夫大受打擊展開報復,豈料遭紐西蘭法院判刑,目前仍在當地吃牢飯,而他也在台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凱文須賠償60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與娜娜於民國100年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112年7月底,人夫無意間看到妻子手機跳出大量訊息,驚覺對話內容曖昧,追問之下娜娜才坦承紅杏出牆,並交出手機給他查看。人夫打開對話紀錄後氣炸,發現紐西蘭籍小王凱文明知娜娜有配偶,仍自108年起與娜娜展開4年婚外情。
從內容可見,凱文經常指示娜娜拍攝拍攝自慰影片、視訊性愛及傳送情趣用品連結外,對話更包含「老婆,我想X妳」、「擔心我不夠專心愛撫妳,妳會不舒服」、「沒有邊開邊俯身去舔食妳就很收斂了」、「妳的淚水、口水、奶水、淫水,我照單全收」、「喜歡X在妳的身體裡」等鹹濕字眼。108年至112年間,凱文3度入境台灣,還直奔台中與娜娜在多家汽車旅館激戰,並拍攝性愛影片保存。
人夫發現自己綠光罩頂後大崩潰,因此跨海對凱文進行勒索與騷擾等,沒想到遭紐西蘭法院於114年7月25日判刑2年8月,目前人仍在紐西蘭監獄服刑。不甘心的人夫,在台灣提起民事訴訟向凱文求償200萬元。
凱文辯稱配偶權非法律權利,指原告早在111年間就傳訊息警告他,請求權已超過2年消滅時效,還反控自己也被人夫勒索騷擾,主張以其受到的損害賠償金80萬元進行抵銷。
台中地院審理,認凱文侵害情節重大,至於時效部分,原告於112年6月後才知悉全貌並未逾期;另依《民法》第339條規定,故意侵權行為所負擔之債不得主張抵銷。法官審酌原告為碩士畢業,目前在紐西蘭服刑;凱文為大學畢業,在紐西蘭的建築事務所工作,稅前年薪約200萬元,稅後約150萬元,須扶養配偶及2名子女等情,判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2026/08/01 08: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096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