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持亡父印章偷領錢判刑8月 800萬爭議、千萬定存反獲無罪

男子持亡父印章偷領錢判刑8月,800萬爭議、千萬定存反獲判無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誠(化名)在父親過世後,未經手足們同意,持亡父印章及身分證件,到銀行及農會,分兩次提領遺產存款,引發家族對簿公堂。法院認定,阿誠確實於父親死亡後擅自提領21萬6764元及4萬9000元,已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月。但檢方指控他盜領逾800萬元存款及農會近千萬元定存等部分,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阿誠與兄弟姊妹4人共同繼承父親阿川(化名)的遺產。父親於2016年病逝後,名下銀行及農會帳戶內存款依法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提領原則上都須取得所有繼承人同意。

然而,法院認定,阿誠明知未獲兄弟姊妹授權,仍持亡父印章與身分證件,分別於同年4月7日及4月11日前往銀行及農會,在取款憑條上盜蓋亡父印章,再交由行員辦理提款,使金融機構誤認已獲本人授權,成功提領銀行帳戶21萬6764元及農會帳戶4萬9000元,共計26萬5764元。

法院指出,阿誠利用偽造文書方式向金融機構提款,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也破壞金融機構帳戶管理的正確性,已觸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並與詐欺取財罪屬想像競合,依法從較重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

法官審酌,阿誠犯後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素行尚可,因此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月及4月,合併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同時,犯罪所得21萬6764元及4萬9000元均未扣案,依法宣告沒收,如無法沒收則追徵等值金額。

不過,全案最受矚目的,則是檢方另行起訴阿誠涉嫌於父親生前,利用父親年邁及住院期間,陸續解約銀行、農會高額定存,並提領、匯出超過800萬元,甚至流向女友及相關公司帳戶,涉及金額高達上千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相關帳戶確實曾有大量解約、提款及資金流動紀錄,但檢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所有交易都是被告冒用父親名義、偽造印章所為。尤其兄弟姊妹對父親生前精神狀況、是否曾親自授權借款或資金調度等說法互有矛盾,部分證詞甚至與銀行函覆內容不符。

法官指出,例如有證人主張父親阿川生前所有財務均親自處理,不可能授權他人,但銀行函文卻證明,部分定存解約程序確實由行員親赴住處辦理見簽;另有家屬證稱,父親曾向其表示相關800萬元屬借款,而非遭人盜領,顯示案情仍存在合理懷疑。

法官認為,刑事案件必須以積極證據證明犯罪,不能僅憑推測或懷疑,即使被告供詞前後有所不同,也不能因此直接認定有罪。在檢方舉證未達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依法就800萬元提款、定存解約及其他高額交易部分,均判決無罪。

2026/07/25 14: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500103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