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人妻氣炸!尪帶小三調解竟喊「這是我太太」 判賠金額曝光

高雄一名已婚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小偉(化名)結縭25年,未料丈夫竟在外與女子阿芳(化名)發展婚外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已婚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小偉(化名)結縭25年,未料丈夫竟在外與女子阿芳(化名)發展婚外情,甚至在調解委員會公開介紹阿芳「這是我太太」,讓小美身心受創。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小偉應賠償30萬元、阿芳賠償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偉因與某公司間有違約金糾紛,於109年8月至10月間,三次前往高雄市左營區調解委員會,竟每次都帶著阿芳同行,甚至當眾宣稱阿芳就是他的「太太」。元配小美得知後氣憤難平,先前已對阿芳提告,法院判決阿芳應賠償25萬元確定。

沒想到訴訟期間,兩人依舊不知收斂,仍有密切往來、同進同出等逾矩行為,讓小美徹底心碎。小美痛訴,自己與丈夫結婚25年,丈夫不僅外遇,還反過來對她提出離婚訴訟,不管她如何努力挽回,丈夫始終冷淡以對,讓她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因此分別向丈夫及小三求償90萬元及65萬元。

庭審時,小偉與阿芳雖坦承確實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阿芳更表示自己從事組織行銷,月收入不固定,約僅3萬元左右,名下也沒有不動產。

橋頭地院法官審酌,小偉在調解時公開謊稱阿芳為其配偶,又與阿芳有親密互動,兩人甚至在前案訴訟期間仍持續往來,明顯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小美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不過法官也認為,小美歷經前案訴訟後,痛苦程度已不若初始衝擊,加上考量兩造學經歷、收入及財產狀況,最終判決小偉賠償30萬元、阿芳賠償5萬元,其餘請求駁回。全案可上訴。

2026/07/24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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