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海運董座走私鰻苗遭扣疑黑吃黑!押人私刑逼簽千萬本票嗆「送你上山頭」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某海運公司王姓負責人委託陳姓男子將40萬尾鰻苗走私至公海並交給大陸接駁船走私,卻在海上遭大陸海警查扣因而損失慘重,海運公司王姓負責人因此懷疑陳男「黑吃黑」,為討回損失,將陳男拘禁在民宅內長達21小時,甚至亮刀架頸威脅「今天不解決,要送你上山頭」,逼簽近千萬元本票,事後涉案的8人全遭判刑,民事也被判需連帶賠償陳男700餘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海運公司的王姓負責人於民國110年1月間委託陳男將10箱、合計共40萬尾的鰻魚苗從金門運往公海,準備交給大陸接駁船走私。不料該批鰻苗於同月19日遭大陸海警查扣,導致海運公司損失慘重。

王男雖先收到陳男100萬元賠償金,但懷疑是走私漁船私自超載提高遭查緝風險,或是故意與大陸海警合謀「黑吃黑」,決定向陳男討回全部損失。

王男與鰻苗貨主代表謝姓男子及多名同夥等人設局,將陳男帶到鳳山某處民宅限制其行動自由,持刀械及槍支強押陳男上樓並沒收手機,要求賠償1200萬元,更被恐嚇「今天不解決,要送你上山頭」。陳男迫於人身安全,同意簽下800萬元本票及賠償契約,並聯絡親友緊急籌款,隔天中午一行人見僅籌得400萬元,又徒手痛毆陳男致其頭部、面部及牙齒多處鈍傷,並嗆聲「把你抓到山上放血」,最後親友協助籌到682萬元,才順利獲釋」。

高雄高分院因此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王男等8人分別8月至2年10月不等徒刑定讞。陳男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判決8人須連帶賠償陳男財產損害682萬元及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共計712萬元;此外,出手打人的林姓男子需另單獨賠償身體傷害精神慰撫金10萬元,可上訴。

2026/07/22 12: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200236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