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二林鎮民國113年11月發生一起恐怖凶殺案。(資料照)
彰化縣二林鎮民國113年11月發生一起恐怖凶殺案,一名李姓男子不滿蔡姓前妻交新男友、索討65萬元賭債未果,竟持刀狠砍蔡女18刀致死,事發前蔡女對兒女呼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沒想到竟成最後遺言,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目睹過程的兒子曾表示「希望爸爸被判死刑」,法官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21日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回顧案情,李男與蔡女結婚前,蔡女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婚後兩人再生下年幼兒子,只是李男長年酗酒家暴,蔡女不堪其擾聲請保護令,但因為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無法完全逃離李男。
而113年11月16日下午,蔡女偕已成年女兒、幼子返家探視老母時,與喝酒的李男因結交新男友、索討65萬元未果,進而爆發衝突,失控的李男持刀追砍,蔡女為保護女兒與兒子,用自己的身體擋住刀刃,大喊要孩子們「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結果自己身上留下18道深可見骨的刀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不治。
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幼子目睹母親遇害過程,身心受創嚴重,曾表示「希望父親判死刑」,法官認李男殺人意圖明確,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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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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