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同母異父的哥哥,竟罔顧人倫,將狼爪伸向年僅未滿14歲、且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親妹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驚傳駭人聽聞性侵案件!一名同母異父的哥哥,竟罔顧人倫,將狼爪伸向年僅未滿14歲、且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親妹妹,於(112年)及(113年)暑假期間,兩度在親戚住處內,違反其意願以手指及性器對其強制性交得逞。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這名狼兄需賠償被害人精神慰撫金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被告A男為被害人B女同母異父的兄長。被告明知妹妹年幼且心智缺陷,竟分別於112年年中某日半夜,以及113年7月12日至28日間某日下午,在苗栗縣的親屬家中,不顧妹妹反抗,強行以手指及陰莖侵入其陰道,對妹妹進行慘無人道的性侵。
被害人因身心受創,事後透過學校及社工單位揭發這起家庭悲劇。刑事部分,被告已被苗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2月。民事部分,法官審酌被告不僅剝奪妹妹的貞操與性自主權,更因被害人身處弱勢、年幼無知,造成其精神上難以磨滅的巨大陰影,情節重大。
法官審理時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學經歷,以及被告自身亦有中度智能障礙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身心狀況,認為原告請求2次侵權行為各50萬元、共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略高,最終核定每次行為賠償30萬元,合計6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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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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