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影響航班運作,截至115年7月11日已有760班航班取消,不少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受到影響。(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巴威颱風影響航班運作,截至115年7月11日已有760班航班取消,不少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受到影響。產險公會提醒,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雖提供旅程取消、班機延誤及旅程更改等保障,但事故發生時保戶尚未出國,或已人在海外,適用的保障項目及理賠條件並不相同,申請理賠前應先釐清事故發生時點與承保範圍。
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主要提供六項保障,包括旅程取消、旅程更改、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其中,旅程取消及旅程更改固定採實支實付方式給付;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則分為實支實付型及定額給付型商品,民眾可依自身需求選擇。
針對颱風可能涉及的保障,主要包括旅程取消、班機延誤及旅程更改三項。
產險公會表示,首先是「旅程取消保險」。保障期間自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20日起,至海外旅程開始時止。若保戶在台灣的住居所建築物或屋內動產因颱風受損,且損失金額超過新台幣25萬元,導致必須取消全部旅程,對於無法取回的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費用,保險公司將依契約約定理賠。
產險公會進一步指出,不過,若住家並未因颱風受損,保戶僅因擔心天候不佳而自行取消行程,通常不在保障範圍內;保戶若已經出境、旅程已開始,也不再適用出發前的旅程取消保險。
其次是「班機延誤保險」。產險公會表示,保戶預定搭乘的定期航班若發生延誤,實際出發時間較原定時間延誤達4小時以上,保險公司可依保單約定給付。不過,若保戶申請投保時,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相關颱風所致的班機延誤通常不予理賠。
第三是「旅程更改保險」。產險公會說。保戶已在海外旅行期間,若所在位置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颱風,因而被迫更改旅程,所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可依保險契約約定申請理賠。例如,旅客出國後因颱風需提前返台,因改票或額外住宿所增加的費用,即可能屬於旅程更改保障範圍。但若投保時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相關支出屬於台灣境內的住宿及交通費用,通常不在理賠範圍內。
產險公會指出,旅行不便險各項保障均有明確的事故發生時序及承保條件。簡單而言,「旅程取消」是保障尚未出國、行程被迫全部取消所造成的損失;「旅程更改」則是保障已人在海外,因颱風等突發事故被迫變更行程所增加的合理費用。
產險公會提醒,民眾投保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時,應把握「多看、多問、看清楚」原則,確認保單的承保範圍、理賠門檻、除外責任及投保時間,並依旅程安排選擇適合的保障方案。
2026/07/13 17: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3003244-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