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掏百萬救媳婦保房竟鬧翻 離婚後婆婆追討「棺材本」

掏百萬救媳婦保房竟鬧翻,離婚後婆婆追討「棺材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筆原本出於親情援助的100萬元,最終卻因一場離婚演變成對簿公堂。一名年逾七旬的婦人阿蓉,得知媳婦小雅(均化名)一家陷入財務危機,擔心房屋遭法拍,匯出畢生積蓄100萬元協助周轉。不料數月後,兒子與媳婦離婚,阿蓉要求返還款項遭拒,雙方對簿公堂。

根據判決指出,小雅原為阿蓉長子的妻子,夫妻於2025年完成法院調解離婚。阿蓉主張,離婚前幾個月,小雅與其胞姊親自登門,表示家中債務沉重,希望借100萬元協助償還貸款,否則房屋恐遭法拍。她基於疼惜兒子一家,將100萬元匯入小雅帳戶。

阿蓉表示,當時小雅特別要求,不要讓兒子知道,之後她多次詢問是否已拿去清償貸款,對方卻始終避答。直到媳婦與兒子離婚,她才驚覺可能受騙,若早知道兩人婚姻已走到盡頭,絕不可能拿出多年省吃儉用存下的「棺材本」。

阿蓉強調,這100萬元本來就是借款,而不是贈與,並提出LINE對話,小雅曾傳送兒子多筆銀行信貸、信用卡欠款資料,總金額超過120萬元,顯示是為了解決家庭債務才向她借錢。不過,小雅否認借款關係,主張婆婆是出於疼惜兒媳與孫子,主動表示要幫忙保住房子,因此無償贈與。

小雅指出,丈夫多年來以她名義辦理房屋增貸,累積超過1400萬元房貸及其他借款,自己獨自承擔龐大貸款,每月還款高達7萬元。當天向婆婆求助時,也明確提到已決定離婚切割財務,婆婆還再三叮嚀「房子一定要保住」,從未提及要還錢,也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或利息。

小雅的胞姊也出庭作證表示,當天她陪同妹妹向婆婆說明家庭財務困境,曾多次提及妹妹準備離婚,婆婆聽後一再表示「房子不能被法拍」,願意提供金援,還交代不要讓兒子知道,以免錢又被花掉。

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確實沒有簽訂借據,也沒有約定利息或還款期限,但從整體過程觀察,婆婆是在兒子一家面臨房屋法拍危機時提供緊急資金協助,而非明確表示免除返還義務。

法官指出,「幫助」與「贈與」並不能畫上等號。依台灣一般社會常情,父母在成年子女家庭遭逢重大財務困難時,提供大筆資金救急,通常屬於先協助度過危機,待日後有能力再返還,而不是無條件贈與。本案100萬元並非小額生活費,而是高齡母親多年積蓄,不能僅因未約定還款期限,就推定為贈與。

法院認為,阿蓉當時協助保住房屋、避免一家人流離失所,已完成親情援助目的;待危機解除後,兒子與媳婦仍應自行設法改善財務狀況,並返還借款。雙方成立的是「未約定返還期限的消費借貸契約」,阿蓉後續已透過調解及訴訟催告返還,依法可請求清償,判決小雅應返還100萬元。

2026/07/17 15: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700138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