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集團創辦人、葳格國際學校董事長袁昶平(右)及其妻子、葳格高中執行董事吳菀庭(左),涉嫌掏空葳格校產,6月24日雙雙遭收押。台中地院16日裁定,准許袁昶平提出2000萬元保證金具保後停止羈押,袁昶平16日上午已順利交保。(民眾提供/徐佑昇台中傳真)
金錢豹集團創辦人、葳格國際學校董事長袁昶平及其妻子、葳格高中執行董事吳菀庭,涉嫌以校園整修工程名義發包,並涉及學校資金流向不明等情事,台中地檢署6月24日依涉犯《刑法》背信罪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裁准,今(16)日傳出袁昶平已獲交保。台中地院表示,經徵詢檢察官意見後,檢方指出袁昶平於13日偵訊時大致坦承犯行,羈押必要性降低,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止羈押,中院16日開庭審理認定命被告具保已足確保追訴、審判之進行,准許袁昶平提出2000萬元保證金具保後,停止羈押。
據了解,本案檢方是接獲廠商檢舉後展開偵辦,檢舉內容指出,袁、吳夫妻涉嫌以整修校區名義辦理工程發包,事後拖欠部分工程款,並涉及帳務異常、資金流向不明等情形。
中檢繼今年5月8日曾赴葳格國際學校執行搜索,6月23日再度持搜索票,前往葳格學校,以及倆人名下寶麗金公司、金悅富公司,和袁、吳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並於23日約談2人到案說明,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針對裁定袁昶平具保,台中地院說明,檢察官於14日表示,被告於13日偵訊時,大致坦承犯行,羈押必要性降低,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止羈押,經徵詢被告意見後,建請2000萬元具保。
中院接獲檢察官回復意見後,即通知被告袁昶平之辯護人於16日上午9時30分到庭,於聽取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當庭裁定諭知本件斟酌上開檢察官意見。
中院考量案件偵查進行程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認羈押之原因雖尚存在,但命具保已足確保追訴、審判之進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參酌被告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犯罪情節等情,准許被告於提出2000萬元之保證金具保後,停止羈押,並將裁定結果通知檢察官。被告已於今日上午完成具保停止羈押手續。
2026/07/16 23: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512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