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集團涉嫌鎖定馬勝案被害人進行二次剝皮詐騙,不法吸金高達11億餘元,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多名共犯無詐欺犯意改判輕判,並宣告沒收數億元巨額不法所得。(資料照片)
馬勝集團140億吸金案中涉案男子符仕育,事後再夥同男子王永豪另組金盛集團,以「高價贖回馬勝股票」為餌,誘騙前案受害者,吸金高達11億5千餘萬,導致被害人慘遭二次剝皮。高雄地院一審將王男等人判處重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多名共犯,並無詐欺犯意且有人已和解,全案撤銷原判決改判輕判,首腦王永豪判刑12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7億7034萬餘元,仍可上訴。
王永豪民國105年因得知馬勝案投資人受損,夥同符仕育等馬勝餘孽虛設香港公司,以月息3%至8%的高額紅利,專門誘騙前案被害人。宣稱若投資10萬美元,就以高價贖回馬勝案中被害人投資股票,吸引大量急於變現的受害者再投入金錢,藉此二次宰殺被害人,吸得巨資後隨即用來買名車、購置高市豪宅,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與洗錢等罪,將首腦王永豪重判有期徒刑13年並沒收9億餘元不法所得,其餘9名共犯亦全數遭判重刑。。
二審合議庭撤銷原判決改判輕判,主因是審酌涉案團夥自己也有以個人或親友名義投入資金,難認有與王永豪共同詐欺取財的犯意,因此撤銷原先詐欺罪,僅依違反銀行法處罰,另外有被告因和解獲減刑,均改判較輕刑責。
首腦王永豪從13年改判12年6月沒收7億7034萬餘元,張金源、符仕育等同夥各自減輕刑期5年2月至2月不等,並沒收犯罪所得,仍可上訴。
2026/07/14 13: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400259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