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晚安快評》「白死」法官公開心證好嗎?(練鴻慶)

一位因車禍喪女的母親泣問「那我女兒就這樣白死了嗎」,法官回「對啊」。引發輿論爭議。(圖/翻攝畫面)

媒體報導,一位因車禍喪女的母親,在法院請求賠償時,因法官認不符要件,表示不會允准扶養費賠償,母親泣問「那我女兒就這樣白死了嗎」,法官回「對啊」。假設以上內容為真,法官的氣話固然不必要,但公開心證的熱忱,不應完全抹殺。

訴訟實務,法官對律師會比較「嚴格」,對素人比較包容;但如果遇到很堅持己見,法官再怎麼曉諭也雞同鴨講的當事人,老練一點的法官,可能就放棄和當事人溝通的努力,讓當事人暢所欲言,再在判決書寫下自己的見解。

但也有法官,希望當事人不要有被判決「突襲」的感受,還是會一一跟當事人解釋,為什麼法律不是他/她們想的那樣,這樣公開心證的努力,筆者認應以「熱忱」形容之。但當耐心耗盡時,法官也可能會有氣話出現,例如那一句「對啊」。

氣話,當然是不必要的,但似也不應矯枉過正,讓更多的法官不願意在訴訟中公開心證,而讓當事人直到看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才驚覺「法律怎麼是這樣」,老實說,這樣會讓司法距離人民更遙遠。

「一條命值多少錢」?這是車禍訴訟的大哉問。台灣不承認受害人死亡的餘命損害(也就是,如果生存還能夠賺多少錢)(因為餘命損害是被害人的損失,但被害人已經死亡了,無從請求),而只承認親屬的「損害」,例如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慰撫金等等。但父母有受子女扶養權利的前提是自己「不能維持生活」,換句話說,如果父母有高額財產,子女身亡還不能請求扶養費賠償,這點與一般人的感受不符。

至於強制險金額,法律有明文規定,若法官筆誤,不知是否是誤會成「任意險」,這點就有待二審來探究了。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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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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