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拒檢撞警遭開2槍!副駕毒閨蜜中彈亡 母討250萬補償金遭駁回

29歲林姓女子當時開車送林姓閨蜜到醫院急救,隨後落跑。(中時資料照/翻攝畫面)

警方當時在車上查獲10包毒品,2包海洛因0.75公克、1包安非他命0.32公克及7包的毒品殘渣袋。(中時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新莊區5年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警匪追逐槍擊案!擁有毒品前科的林姓女子拒檢衝撞,遭警方開槍攔阻,副駕駛座的林姓女閨蜜遭擊中,隨後遭丟包醫院,最終傷重不治。死者母親事後向新北市政府請求250萬元死亡補償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審結,認因程序錯誤、訴訟類型有誤,判決駁回。

據了解,死者30歲林女與駕駛29歲林女,因曾經在酒店工作而相識,都有毒品等前科,丈夫也都因案在監服刑,身世背景相似的兩人情同姊妹。案發於110年4月25日晚間10時51分許,林女無照開車搭載閨蜜林女,行經新莊中港東路與中港三橋路口時,員警發現該車主遭通緝,敲窗示意停車受檢。

駕駛林女意圖逃離,潘員取出警用配槍喝令,但林女仍衝撞逃逸,潘員情急之下對該車連開2槍,第2槍當場擊中副駕駛座的林女。不顧副駕閨蜜痛苦哀號,林女狂踩油門,快1小時後才將大出血、肺部扁塌的林女丟包在林口長庚醫院。閨蜜經手術仍於凌晨0時許死亡,而林女也向警方投案。

死者母親悲痛萬分,向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請求國家賠償遭拒後,又向法院提起國賠訴訟遭駁。林母不服提起上訴,認女兒只是坐在副駕駛座的乘客,屬無辜第三人,依修正前警械使用條例,向新北市政府請求給付死亡補償慰撫金250萬元。

新北市府指出,駕駛林女坦承當時與死者身上有毒品殘渣袋,死者在車上催促「趕快開車逃逸」;且解剖報告顯示,死者體內有吸食毒品反應,皮包內也有共同持有毒品,兩人是共同拒捕、脫逃,死者不算「無辜善意第三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指出,林母主張警方使用警械致其子死亡而請求損失補償,依法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補償申請,待機關作成准駁處分後,如仍有不服,再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救濟。但林母未依程序辦理,逕向法院提起給付訴訟,屬誤用訴訟類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此外,林母在法院說明後,以備位聲明提起課予義務訴訟,但法院查出,她此前僅向新莊分局提出國家賠償請求遭拒,之後一路提起民事訴訟,案件再移送行政法院,期間未依法提起訴願,認其未循法定救濟程序,起訴要件不備,且無法補正。最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訴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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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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