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假問路真襲胸!噁男11度犯案 附表驚呆法官痛批毫無悔意判6月

屏東一名變態趙姓男子,騎車假借問路、要求幫忙操作導航,竟趁無辜女子低頭協助時,伸手猛抓其胸部得逞後加速逃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又見問路之狼!屏東一名變態趙姓男子,騎車假借問路、要求幫忙操作導航,竟趁無辜女子低頭協助時,伸手猛抓其胸部得逞後加速逃逸。離譜的是,警方追查發現,這已非其首次犯案,從107年至今,趙男犯下的性騷擾、裸露案竟多達11筆,前科紀錄洋洋灑灑,連法官看了都直搖頭,最終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男於114年12月8日下午3時許,騎乘機車在屏東市街頭鎖定落單的A女,以問路為藉口靠近,趁A女不及抗拒之際,伸鹹豬手直襲胸部,隨後若無其事騎車落跑。A女不甘受辱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這才揭開這名「累犯」的荒淫史。

法院審理時發現,趙男根本是「專業戶」。根據判決書附表,從107年4月開始,他至少11度犯下同類案件,地點遍布各地,手法如出一轍,不僅愛當眾裸露生殖器,更常假借各種名義對女性摸臀、襲胸、抓大腿根部,甚至還有跟蹤騷擾的紀錄。儘管過去屢次被判拘役、易科罰金,刑度從2個月、5月一路攀升到7月,甚至曾併科罰金,趙男仍學不會教訓,出獄後繼續犯案。

法官痛批,趙男雖然在法庭上認罪,但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未取得諒解,顯見毫無悔意。且其目前雖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但考量其前科累累、再犯風險極高,若僅輕判罰錢了事,無異縱虎歸山。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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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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