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竟對年僅3歲的外孫女伸出狼爪,猥褻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地院日前審理一起駭人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男子竟對年僅3歲的外孫女伸出狼爪,猥褻得逞。離譜的是,這名「狼外公」犯後矢口否認,甚至辯稱女童下體紅腫是「尿布疹」所致,不過法官根據醫院鑑定報告打臉其說詞,加上他測謊未過,最終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13年7月7日,被告A男身為被害女童的外祖父,竟罔顧人倫,在女童住處以徒手摩擦其陰部,導致女童外陰部紅腫疼痛。女童母親當晚幫女兒洗澡時察覺異狀,追問下才驚知狼外公惡行。
女童母親證稱,當她詢問女兒傷勢時,女兒清楚說出是「被告用的」,她進一步詢問女童的兄長(B童)時,B童甚至當場比劃出被告猥褻的動作,並稱是在房間裡親眼目睹。法官認為,B童年齡尚幼,若非親眼所見,不可能憑空杜撰此一行為態樣。
面對鐵證,被告A男仍全盤否認,辯稱女童下體紅腫可能是尿布疹。但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函覆指出,女童大陰唇明顯紅腫且會疼痛,陰唇內側未接觸尿布處也泛紅,判斷「為尿布疹的可能性較低」,直接戳破其謊言。
此外,被告在偵查中經同意接受測謊,對於「有沒有摸她下體?」、「有沒有在住處摸她下體?」等問題,均呈現不實反應。
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與女童為祖孫關係,屬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家庭成員,其行為亦構成家庭暴力罪。法官痛斥被告為逞一己私慾,對年僅3歲的外孫女下手,嚴重損害被害人對兩性關係及家庭觀念的正確認知,犯後還矢口否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難認良好。
法官審酌被告自陳已退休、已婚,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最終依刑法第224條之1「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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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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