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戴志揚快評》警察欠缺同理心反變酸民 被罵剛剛好而已

警察是社會守護神,理應體會民眾之苦。(翻攝自NPA署長室臉書)

詐騙、博弈早已演變成精密、跨境且高科技的「暗黑地下經濟產業鏈」長期以來,不知啃食掏空多少台灣民眾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成為難以治癒的惡瘤。受害者往往最後能求助的,只有警察。但如果連這最後一根救命稻草,都選擇嘲諷以對,將對整個社會信任與民眾身家,造成毀滅性的破壞

民國113年底,北市內湖一對母女因生前被詐騙上千萬,致電警方求助下遭到嘲諷導致輕生雙亡,引爆民眾怒火,事後在員警遭記一大過,家屬原諒撤告下落幕。血淚的教訓仍歷歷在目,員警言行不可不慎。

近日內壢章魚燒攤闆娘因兒子欠債,某討債網紅在未帶任何證明單據下,帶人討債滋擾,員警到場後,原本還正常地告知雙方法律與權利義務,未料帶班巡佐用輕蔑態度,用酸言酸語戲謔闆娘教育孩子的方式錯誤,跳脫警察該有理智與法律範圍,最後遭網紅散播出去,自己反而成了主角,遭到民眾砲轟,完全是咎由自取。

警察的同理心,比起拼命執法,更是穩定社會,以及受害者情緒的關鍵力量,避免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並建立信任感,耐心傾聽、避免批判、提供實質協助及保護隱私,更能提供受害者暫時的避風港。

警察在民眾眼中,應該是維護治安,穩定社會秩序專家,警察在處理治安事件時,該傳達的,不僅是自己想傳遞的資訊,而應該將被害者需要且有利的訊息清楚明白告知。

警察在現場要做的,不是將心中自己的判斷意見,原原本本、赤裸裸地直白說出,而是要以嚴正的態度,說出專業的意見,並細心適宜有效地傳達,至少做到這點,才有資格稱為是「人民媬母」,不是嗎?

如果員警處理案件,表現出輕挑態度,加害者與民眾對警察「不敬、不畏」成為風氣,民眾心目中的社會正義化身將不再是警察,未來警察是否有能力挑起維護「社會正義」與「社會安全」的重大責任呢?

社會上常常發生的脫序行為,對警察來可能是小事,但對民眾可能是一輩子都沒碰過的大事,若能有效掌握與維持社會秩序,其實往往就是民眾心中的「小確幸」,更是民眾對社會正義的期待。

以更高道德標準,守護具有同理心,熱誠且熱血的警察,才是真正支持力挺警察。若只是噤聲附和,不敢在偏航時指路,反而是害了警察。

2026/06/30 11:2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3000193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