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小三高調炫耀「每次都無套內射」 嗆正宮:妳懷孕他都陪我

小三高調炫耀「每次都無套內射」,還嗆正宮:「妳懷孕他都陪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娟與丈夫阿進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不料,阿進竟出軌女子小曼(均化名)。小曼不僅公然在社群平台上狂曬兩人「無套性交、泡湯共枕」的親密照,甚至大言不慚地標註正宮挑釁:「妳懷孕時他就陪我,為他拿了3個小孩!」更惡劣的是,小三還將一張「手抓人夫下體」的不雅照直接傳給小娟的未成年女兒。

判決書指出,小娟與阿進於2020年結婚,原本生活平靜。直到2025年小娟震驚發現,小曼竟然將一張「手抓阿進下體生殖器」的限制級不雅照片,直接私訊傳送給她毫無抗拒能力的未成年女兒。小娟順藤摸瓜查看小曼的社群平台,才揭開這場長達7年、令人作嘔的婚外情黑幕。

小娟在Instagram及臉書等公開社群極盡挑釁之能事,不僅大方秀出與阿進在汽車旅館過夜、同枕共眠以及大打水仗的親密泡湯照,還甜喊阿進「貼心的老公」,更炫耀兩人「愛情長跑7年」,意即在阿進結婚前兩人就勾搭在一起。

更讓正宮痛心的是,小曼甚至囂張發文叫陣:「妳在懷孕的時候,阿進就跟我到現在了,我跟他拿了3個小孩,每次都內射,他沒有一次戴套…讓我高潮噴水」,字字句句猶如利刃,狠狠踐踏正宮的尊嚴,讓小娟精神面臨崩潰,憤而求償50萬元。

眼見東窗事發,小曼並未出庭言詞辯論,僅透過書狀狡辯。她主張小娟早在2023年就曾在通訊軟體上對她大罵「小三」,且當時她名下的車子長期停放在小娟家的車位,甚至還拿她的車牌去警局報案。小曼以此辯稱,小娟早在2年多前就知道丈夫外遇,如今才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2年請求權時效早就「過期」消滅,拒絕賠償。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侵害配偶權若屬於持續發生的不法侵害,且每次行為各自獨立,時效就應該分開計算。小娟在2023年雖然懷疑有婚外情,但當時並不知道兩人後續具體的開房、泡湯等親密細節。小娟是在2025年看到社群動態及不雅照後才驚覺具體惡行並提告,因此並未超過2年時效。

法官審酌,小曼明知阿進是有婦之夫,卻仍與其發生無套性交、口交、泡湯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之行為,嚴重破壞元配的婚姻幸福。尤其是小曼刻意在社群平台公開偷情細節,甚至惡劣到將手抓生殖器的猥褻照片,傳給無辜的未成年子女,對小娟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與二次傷害,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小曼應賠償小娟40萬元精神撫慰金。

2026/06/29 07: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001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