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綠能大廠遭重罰3萬!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森欣能源公司於110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乙案,及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萬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3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樂事綠能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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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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