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誣告老闆娘押她給人硬上 養生館女服務生下場出爐

新竹一名在養生館工作的林姓女子,因不滿工作糾紛,竟異想天開跑到台中報案,誣指養生館老闆娘夥同員工將她強押進房,還遭不明男子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在養生館工作的林姓女子,因不滿工作糾紛,竟異想天開跑到台中報案,誣指養生館老闆娘夥同員工將她強押進房,還遭不明男子性侵。結果警方調閱監視器一看,發現她當天神情自若地離開,根本沒人押她,謊言當場被戳破。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處林女3個月有期徒刑,考量她認罪且無前科,給予緩刑2年,但必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上一堂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113年11月,林女在養生館擔任服務生。她向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報案,聲稱養生館老闆娘與兩名女店員,在當天下午5點多,將她強行拖進店內房間,讓她被一名陌生男子性侵。不過,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並詢問櫃檯人員及載她離開的計程車司機後發現,林女當天根本沒有被強押,離開時神情也很正常,案情大逆轉。

檢警偵辦時,林女一度否認犯行,辯稱「沒有說被強押,是說客人要跟我用強的」。但法院審理時,她終於坦承一切。法官認為,林女的行為不僅讓老闆娘無端捲入官司,浪費司法資源,實在不可取,但考量她認罪,且相關案件在警方階段就及時查明,未讓被害人被移送,符合減刑條件。

法官審酌林女沒有前科,這次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教訓應知警惕,因此給予緩刑2年機會。不過為了讓她記取教訓,緩刑期間必須向指定機構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還要參加一場法治教育課程,並交付保護管束。法官也警告,如果她沒乖乖履行,檢察官隨時可以聲請撤銷緩刑,讓她進去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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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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