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羅文嘉拋「321」主張 籲停止武嚇、恢復兩會平等對話協商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圖/林兪彤攝)

針對近期兩岸局勢,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今(26)日於例行記者會上提出「321」主張,呼籲大陸停止軍事威嚇、外交打壓及武力犯台準備,並恢復兩岸制度性協商,同時保障台灣民眾赴陸的人身與宗教自由。他也示警,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施行,由於相關條文定義模糊,恐對台灣民眾及跨國企業,帶來比《反間諜法》更大的潛在風險。

面對兩岸交流的結構性困境,羅文嘉強調,海基會與政府的立場始終期盼兩岸能依循「理解、尊重、信任、合作」的良性軌跡發展。為打破現階段的政治僵局,他具體提出「321」訴求。首先是「三項停止」,要求對岸立即停止軍機軍艦擾台、停止國際外交打壓、停止武力犯台準備,以此作為確保台海和平的基石。其次為「兩項恢復」,呼籲陸方不應以任何政治藉口,片面中斷自辜汪會談以來白紙黑字的雙方共識,應盡速恢復兩岸兩會(海基會、海協會)的制度性協商與平等對話。

然而,一切交流的根本在於安全。羅文嘉提出的「一個保障」,直指必須絕對保障國人赴陸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與產業經營安全。對此,他也重申,在今年5月至6月間,海基會就接獲八起台灣一貫道道親赴陸旅遊,卻遭對岸非法拘禁的案件,宗教信仰在台灣是受法律保障的普遍自由,若國人僅因單純觀光就面臨人身安全威脅,企業也動輒遭遇經濟脅迫,兩岸根本無從建立信任與合作。

另,外界關注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將上路,羅文嘉也嚴正說明,這部共計65條的新法,對台灣民眾與跨國企業的潛在威脅恐超越過往的《反間諜法》。該法明定「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為違法行為,而定罪標準則建構在極度主觀的「五大認同」上,亦即只要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不承認偉大祖國、中華文化、中華民族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可能誤觸法網。

最後,羅文嘉示警,這部法律最大的風險,在於執法標準極為模糊,「我們不知道它會不會執行、如何執行、會執行到什麼程度,這才是最大的風險。」然其刑責與執行機制卻已明確訂定。

2026/06/26 16: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6003183-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