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3月提名徐錫祥為檢察總長,但立法院否決人事案,總統則指定徐從5月8日起代理檢察總長,引發在野黨譁然,圖為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陳俊吉攝)
立法院日前否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人事案後,總統府隨即發函法務部,指派徐錫祥擔任代理檢察總長,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藉由「代理制度」迴避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監督。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表示,問題從來不在代理制度本身,而是在代理制度被無限期延長後,已逐漸演變成規避憲政制衡機制的工具,嚴重侵害立法院依法行使的人事同意權。
林沛祥表示,依照現行制度,檢察總長人事任命是須經立法院同意的重要職務,其制度設計目的就是要透過行政權提名與立法院審查同意,建立權力分立與民主監督機制。如今,被立法院否決的總長,卻能以代理方式繼續行使與正式檢察總長幾乎完全相同的權力時,社會自然會質疑,人事同意權是否已淪為形式。
林沛祥詢問鄭銘謙,代理檢察總長與正式檢察總長的職權是否完全一致?鄭銘謙明確表示,代理與正式職務的權限並無差異,包括提起非常上訴等重要職權都能依法行使,但他堅持,代理制度絕對不存在所謂「架空」立院職權的問題,並大讚徐錫祥學經歷好,就是最適合人選。
但林沛祥對鄭的說法難以接受,他說,正因為代理與正式職權完全相同,才更凸顯制度失衡的風險。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的人選,最終仍可透過代理方式長期掌握同樣權力,那麼立法院依法擁有的人事同意權將形同虛設,憲法所設計的制衡機制也將遭到實質侵蝕。
林沛祥進一步追問法務部是否支持立院修法,建立總長代理期限以及限期補提名機制,避免重要職務長期處於代理狀態?但鄭銘謙並未正面表達支持或反對立場,僅表示相關規範屬主管機關權責,法務部予以尊重;對於是否應設置代理期限,鄭則引用考試院先前回答「代理」問題時的說法,認為若不斷換代理,也不利行政穩定,並未明確提出具體態度或改革方向。
林沛祥則對法務部長說法表達遺憾。他指出,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並非代理制度是否合法,而是行政部門是否透過長期代理的方式,逐步弱化立法院的人事監督功能。然而面對這項攸關憲政分權的重要議題,法務部卻始終以「尊重主管機關」回應,未願正面表態是否支持建立制度性防弊機制,態度太消極。
他強調,若未建立明確規範,未來任何需要立法院同意的重要職位,都可能出現「提名遭否決、改由代理接任、再長期代理」的慣例。如此一來,行政機關雖然形式上遵守提名程序,實質上卻可透過代理制度繞過立法院監督,使憲法賦予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逐漸被掏空。
他指出,在野黨已經提案修法,改革方向包括三大重點:第一,建立合理補提名期限;第二,明定代理職務的最長代理期間;第三,要求行政機關定期向立法院說明補提名進度與規劃。唯有透過制度化規範,才能避免代理制度從權宜措施變成常態安排。
2026/06/25 12: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2304-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