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涉不實紅白帖報帳沒進私人口袋 成功鎮代主席改判偽造文書

台東縣成功鎮民代表會主席陳南蓀(右側立者,著黑色背心)於議事廳主持會議。(摘自成功鎮代表會YouTube/蔡旻妤台東傳真)

台東縣成功鎮民代表會主席陳南蓀涉嫌利用假喜帖與訃文虛報核銷經費共1萬1500元,遭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法官認定其私下自墊的公務支出超過溢領金額,確屬「公款公用」而無貪汙意圖,因此貪汙部分不罰,僅依行使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南蓀自民國111年底起擔任主席,她被查出在112年間,利用紅白帖不需發票、僅需支出證明單即可報帳的漏洞,先後7次在喜帖或訃文上虛報不實金額,向代表會核銷主席「特別費」與「為民服務費」,共計溢領1萬1500元。

陳南蓀在審理時表示絕無中飽私囊,經費皆用於公務,她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同年度曾自掏腰包,自費致贈價值1萬5000元的烤乳豬給民間樂團,並自墊贊助地方美食及天主堂活動共5000元。

法官核對單據後確認,陳南蓀「因公自墊」的總金額高達2萬元,早就超過她溢領的1萬1500元。法院引用最高法院判例,認定這屬於「公款公用」,既然錢沒有落入私人口袋,主觀上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因此貪汙罪獲判無罪。

不過,法官嚴正指出,陳南蓀身為民意機關首長,卻便宜行事用假單據報帳,影響公家經費管理的正確性,行為確實不該。審酌她沒有前科,且從調查到審判期間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法官認定她經此教訓應知警惕,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並限期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21 15:4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100185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