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期貨》期交所調高台光電期貨契約等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是台光電(2383)經證交所於115年6月1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5年6月18日至115年7月2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6月2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5年7月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2026/06/20 12: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1315-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