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7旬翁拒酒測罰18萬 揹房貸養9旬母繳不出 執行署「法內情」保他飯碗

李姓義務人(左)主動到彰化分署說明,強調自己單身且年事已高,平日靠臨時工維持生活,無力一次繳納高額罰鍰,希望彰化分署能體諒他的處境,同意讓其分期繳納欠款以利換照。(彰化分署提供)

彰化縣1名70幾歲的男子除得照顧90幾歲老母,還身揹高額房貸,靠打零工維生,然他未繳納拒絕酒測而挨罰的18萬元罰款,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老翁在走投無路下主動向彰化分署說明自身困境,強調願分期繳納欠款;彰化分署考量其的確面臨經濟與生活上的多重困境,予以同意。

彰化分署指出,該名年逾古稀的李姓義務人,日前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裁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因義務人未依期限繳納,案件移送該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展開財產調查及執行程序,發現李姓義務人名下雖有3筆土地及1筆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但土地多已設定高額抵押權,實際可執行利益有限,執行人員遂對其名下房屋進行查封程序。義務人當場表示,需照顧90幾歲的母親,且名下不動產仍有高額房貸負擔。

之後李姓義務人主動到彰化分署說明,強調自己單身且年事已高,平日靠臨時工維持生活,無力一次繳納高額罰鍰,最近因工作而有換發駕照需求,希望彰化分署能體諒他的處境,同意讓其分期繳納欠款以利換照。

彰化分署審酌李姓義務人年事已高,且確實面臨經濟與生活上的多重困境,並非刻意惡意逃避,若一味強制執行,恐使其生計陷入絕境,本於「公義與關懷」的執行核心價值,評估後勉予同意其分期繳納申請,給予重新出發機會,維持工作及生活穩定並,再三告誡切勿酒駕。

彰化分署郭景銘分署長表示,法律不外乎人情,執行機關在維持法律尊嚴、強力執法的同時,亦會落實社會關懷,對於確實有經濟困難的弱勢義務人,秉持同理心協助,採取適當的寬緩措施,同時兼顧個案實際情況與弱勢關懷,協助其重回生活正軌。

2026/06/17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167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