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民眾經小三通船赴廈門購物消費已成日常,若購買防蚊液、殺蟲劑、老鼠藥、蟑螂藥等環境用藥回國販售,最高恐吞30萬元罰鍰。(示意圖/于家麒攝)
由於兩岸小三通之便捷,已讓金、廈兩門成為「一日生活圈」,不少民眾「早去晚回」購物消費,順手購買些防蚊液、殺蟲劑、老鼠藥、蟑螂藥等環境用藥回來已成日常,甚至還有轉手販售之情事發生。環保局特別提醒,我國環境用藥屬嚴格列管產品,未經核准輸入、廣告或販售均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民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而誤觸法令,最高恐吞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環境用藥產品於輸入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即使攜帶之環境用藥屬於關稅法允許種類,依法亦僅限自用,不得販售。
環保局提醒民眾,若任意攜帶環境用藥入境,除將遭海關查扣沒入外,若透過網路平台、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刊登廣告販售、代購或轉售他人,即可能涉及未經許可販售環境用藥等違法行為,依法「無照廣告或販售」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金門民眾經小三通船赴廈門購物消費已成日常,若購買防蚊液、殺蟲劑、老鼠藥、蟑螂藥等環境用藥回國販售,最高恐吞30萬元罰鍰。(圖/金門縣政府)
環保局表示,一般民眾常見的防蚊產品、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病媒防治藥劑,其有效成分、毒理資料、藥效及安全性均須經主管機關嚴格審查確認,以保障民眾使用安全及環境品質。
另有部分環境用藥雖在國外屬合法販售產品,但未必符合我國法規規範,其成分濃度、標示方式及使用限制亦大不相同。尤其近來部分境外產品以「效果更強」、「價格更低」等話術吸引消費者購買,但產品實際成分來源不明,甚至可能含有我國未核准使用之有效成分,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生態將造成危害風險。
環保局呼籲,維護環境衛生與病媒防治固然重要,但使用合法、安全且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環境用藥,更是保障家人健康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出國旅遊或經小三通往返兩岸時,切勿攜帶未經核准之環境用藥入境,更不可於網路或實體通路廣告、販售相關產品,共同維護消費安全與環境品質。
2026/06/17 14: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2800-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