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方對疑似攔路強迫推銷的店家進行告誡。(翻攝畫面)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日前發生外籍店員街頭推銷保養品糾紛,52歲李姓婦人與以色列籍M女互控推擠、揮傘。警方表示,店家若以糾纏、阻擋或強迫方式推銷商品,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買、強賣物品等規定;若以強暴、脅迫使民眾購買或妨害離去,也可能另涉《刑法》強制罪,將依具體事證依法處理。
中山分局表示,中山一派出所6月11日下午4時22分接獲報案,指南京東路有民眾與店員發生糾紛,立即派員到場查處。警方到場了解,李女行經該處時,遭店員M女推銷保養品,雙方疑因推銷過程產生口角,進而發生肢體接觸。
警方指出,李女向員警表示,自己遭M女用手推擠;M女則稱,過程中遭李女持雨傘揮到。員警現場詢問雙方意願,雙方當下均表示暫不提出告訴,警方仍依規定查證雙方身分並登錄備查。李女事後在社群平台怒控外國人很囂張,除攔路推銷,男性外國人還對她疑似出言性騷擾。
近年台北中山、東區及百貨商圈周邊,曾多次傳出中東外籍店員在騎樓、人行道發送試用品、攔客進店推銷保養品或化妝品的消費糾紛。過去也有民眾控訴,在中山商圈原以為只是試用或低價購買,結帳後才發現刷卡金額大幅增加,事後要求退貨遭拒,引發消費爭議。
警方表示,街頭推銷若只是一般招攬,仍應尊重民眾意願,不得以包圍、拉扯、阻擋去路或持續糾纏等方式迫使民眾停留、進店或消費。中山分局已派員前往店家告誡,要求業者約束員工推銷行為,避免影響行人通行與商圈秩序。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中山分局呼籲,民眾若遇店員強迫推銷、拉扯阻擋或疑似強迫消費情形,應避免與對方衝突,可立即撥110報案。
2026/06/17 16:3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3540-260402






